1.课程性质 《思想道德与法治》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本课程的性质是思想政治教育与人文素质修养的基础课程,以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理论为指导,以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完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治观等为主要内容,通过理论灌输和实践指导,帮助大学生树立崇高的理想信念,弘扬伟大的爱国精神,确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加强思想品德修养,增强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从而全面提高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行为修养和法律素养。 2. 课程目标 课程目标1:知识目标 (1)认识大学生活的特点,掌握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理论;了解人生价值的标准与评价,以及人生价值的实现条件。 (2)掌握理想信念的含义特征,理解理想信念对大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意义。 (3)掌握中国精神的主要内容,理解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 (4)掌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义与作用。 (5)认识道德的本质与功能,了解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理解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和基本原则,掌握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基本要求。 (6)了解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领会社会主义法律精神,掌握我国宪法的基本内容以及三大实体法律和对应程序法的基本内容。 课程目标2:能力目标 (1)深刻认识当代大学生的历史使命,形成自主规划学习生涯和职业生涯的能力。 (2)在明确个体对自然、社会、他人和自身应该承担责任的基础上,提高学习、交往及自我心理调节的能力,培养合理生存和职业岗位的适应能力。 (3)将道德的相关理论内化为自觉的意识、自身的习惯、自主的要求,成为校园道德生活的主体,提升职业实践中德行规范的意识和能力。 (4)在熟悉职业素质、职业理想及选择、职业法规等内容和要求的基础上,培养成功就业和自主创业的意识和能力。 (5)运用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在社会生活中自觉遵守法律规范,分析和解决家庭生活、职业生活、社会生活等领域的现实法律问题。 课程目标3:素质目标 (1)具备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方法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理论素质。 (2)具备良好的情感与心理,热爱国家、社会,与人为善,主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素养。 (3)具备适应社会主义建设所需要的思想、文化、道德、法律等方面的综合素质。